佛教百科>> 百科分类 >> 中国佛教

该分类下有796个词条 创建该分类下的词条 "中国佛教" 分类下的词条

佛身
编辑:0次 | 浏览:423次 词条创建者:佛商网     创建时间:12-31 15:20
标签: 佛身

摘要: 佛身(buddhakaya)  Foshen  佛教术语。原指释迦牟尼之生身。释迦入灭后,其弟子们认为佛陀的特质不止在于“觉悟”,还应具备多种理想的品质,遂以佛陀能证能显诸法实相之智和所显所证的法理及其所修福德等为佛身;亦有以佛陀所说教法和所制律仪称为佛身。  佛身理论的实质是如何评价成佛的意义。历[阅读全文:]

南山三观
编辑:0次 | 浏览:400次 词条创建者:佛商网     创建时间:12-31 15:20
标签: 南山三观

摘要: 南山三观  南山三观,是唐初终南山道宣律师开创四分律宗中所立的三种观法:一、性空观,二、相空观,三、唯识观。这三种观法,是基于南山宗把释迦如来一代的教法区分作化制二教,其中化教又分作性空教、相空教、唯识圆教三种,这三种化教的观法,即分为性空观,相空观,唯识观,后人称此为南山三观。  一、性空观。将因[阅读全文:]

别理随缘
编辑:0次 | 浏览:367次 词条创建者:佛商网     创建时间:12-31 15:20
标签: 别理随缘

摘要: 别理随缘  别理随缘,又称但理随缘,或一理随缘,是阐释天台四教中别教所显的真如也有随缘义,是天台宗山家一派的学说。  随缘义本来出于贤首宗唐法藏的《大乘起信论疏》,但是在天台宗唐代湛然的著述中也曾多次引用过。如他在《止观大意》中说:“随缘不变故为性,不变随缘故为心。”又《金刚錍》中也说:“万法是真如[阅读全文:]

法界
编辑:0次 | 浏览:766次 词条创建者:佛商网     创建时间:12-31 15:20
标签: 法界

摘要: 法界(dharmadhatu)  Fajie  佛教术语。法泛指宇宙万有一切事物,包括世出世间法,通常释为“轨持”,即一切不同的万事万物都能保持各自的特性,互不相紊,并按自身的轨则,能让人们理解是什么事物。界,含有种族、分齐的意思,即分门别类的不同事物各守其不同的界限。法界一词,在佛学中,一般指意识[阅读全文:]

四智
编辑:0次 | 浏览:1136次 词条创建者:佛商网     创建时间:12-31 15:20
标签: 四智

摘要: 四智  四智,具云四智相应心品,又简称四智心品,意即与四智相应的一聚心、心所,是菩提的四种德能,亦即佛的四种智慧,是转有漏的第八识、第七识、第六识,及前五识,如其次第所得:一、大圆镜智,二、平等性智,三、妙观察智,四、成所作智。陈真谛译《摄大乘论释》卷十三作显了智、平等智、回观智、作事智。隋笈多译《[阅读全文:]

性具
编辑:0次 | 浏览:562次 词条创建者:佛商网     创建时间:12-31 15:20
标签: 性具

摘要: 性具  性具是说性具善恶,一说性具十界,一说性具三千,是天台宗的理论。  性具的说法,创始于隋代智顗。他在《观音玄义》中显示性德具有善恶之义。具后宋代知礼在《观音玄义记》中更加以发挥说:“夫一切法不出善恶,皆性本具,非适今有。”继知礼之后,宋代陈瓘、元代怀则等也都认为性具善恶的具字,足以显示本宗的宗[阅读全文:]

法印
编辑:0次 | 浏览:748次 词条创建者:佛商网     创建时间:12-31 15:20
标签: 法印

摘要: 法印(dharmamudra)  Fayin  佛教术语。亦译法本、本末、忧檀那等。佛教徒用来鉴别佛法真伪的标准。法,指佛教教义,印,喻世俗印玺,能印证真伪的佛法之印,故名法印。佛教认为,凡符合法印的是佛法,违背法印的则非佛法。按佛教发展的顺序,有三法印、四法印、五法印、一法印之分。  三法印较早的[阅读全文:]

唯识四分
编辑:0次 | 浏览:425次 词条创建者:佛商网     创建时间:12-31 15:20
标签: 唯识四分

摘要: 唯识四分  四分是唯识家为阐明诸识作用的各方面,根据唯识义理来区分的。四分是:一、相分,二、见分,三、自证分,四、证自证分。  唯识家说一切有为无为法(即宇宙万有)皆非离识别有自性。识的意义是了别,就是分别了达(也就是认识),所了别的山河大地、日月星辰等,叫作境(或事物);能了别山河大地等境的作用,[阅读全文:]

性恶
编辑:0次 | 浏览:428次 词条创建者:佛商网     创建时间:12-31 15:20
标签: 性恶

摘要: 性恶  性恶是天台宗阐释性德的理论。它主要说明:恶是性德本具,了达恶即法性,就能妙用无染。  性恶说的明确提出,始见于隋代智顗的《观音玄义》。其重要论点是:一、善恶都是性德本具。性德本有,是因果根本。性德了因种子修得即成般若,究竟即成智德菩提;性德缘因种子修得即成解脱,究竟即成断德涅槃;性德非缘非了[阅读全文:]

编辑:0次 | 浏览:1240次 词条创建者:佛商网     创建时间:12-31 15:20
标签:

摘要: 法(dharma)  Fa  佛教术语。《俱舍论》卷一称“能持自相故名为法”。这是传统的解释,意即凡具有质的规定性,并为人们所认识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就称为法。根据这种解释,由于大小乘及派别的不同,其分类也不同。通常有以下三种:  三科大小乘都承认的分类法,即把一切诸法分为五蕴、十二处(又称十二入)、[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