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印
法印(dharmamudra)编辑本段
Fayin
佛教术语。亦译法本、本末、忧檀那等。佛教徒用来鉴别佛法真伪的标准。法,指佛教教义,印,喻世俗印玺,能印证真伪的佛法之印,故名法印。佛教认为,凡符合法印的是佛法,违背法印的则非佛法。按佛教发展的顺序,有三法印、四法印、五法印、一法印之分。
三法印较早的小乘经、律、论和大乘经、论多说三法印。一般称:1、诸行无常(宇宙万有,皆变化无常);2、诸法无我(世界一切现象皆因缘和合,没有独立的实体或主宰者);3、涅槃寂静(佛教徒修行断尽烦恼,超脱生死轮回,达到涅槃寂静境界)。《杂阿含经》卷十作“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涅槃寂灭”。《大智度论》卷二十二称:“佛法印有三种,一者一切有为法,念念生灭皆无常;二者一切法无我;三者寂灭涅槃。”《法印经》则别说三解脱门(空解脱门,无相解脱门,无愿解脱门)为三法印。
四法印三法印加上“一切诸行苦”为四法印。《增一阿含经》卷十八:“今有四法本末,如来之所说。云何为四?一切诸行无常,是谓初法本末……一切诸行苦,是谓第二法本末……一切诸行无我,是谓第三法本末……涅槃为永寂,是谓第四法本末。”《菩萨地持经》卷八:“有四忧檀那法,诸佛菩萨为令众生清净故说。云何为四?一切行无常,是忧檀那法;一切行苦,是忧檀那法;一切法无我,是忧檀那法;涅槃寂灭,是忧檀那法。”南传巴利语“增一部”及《法句经》则立三法印为:1、一切行无常;2、一切行苦;3、一切法无我。增“涅槃永寂”为四法印,均大同而小异。
五法印四法印加“一切法空”(世界一切现象皆虚幻不实)则为五法印。《维摩经》卷上:“昔者佛为诸比丘略说法要……谓无常义、苦义、空义、无我义、寂灭义。”
一法印即“一实相印”(实相即“真如”、“法性”)。小乘讲三法印,大乘提一实相印。《法华经·方便品》:“无量众所尊,为说实相印。”《法华玄义》卷八上:“诸小乘经,若有无常、无我、涅槃三印印之,即是佛说,修之得道;无三法印即是魔说。大乘经但有一法印,谓诸法实相,名了义经,能得大道;若无实相印,是魔所说。”
上述三法印、四法印、五法印、一法印等,只是在不同场合的说法,无实质差异。智顗在《法华玄义》卷八,列举实相十二异名,即妙有、真善妙色、实际、毕竟空、如如、涅槃、虚空、佛性、如来藏中实理心、非有非无中道、第一义谛、微妙寂灭。说明一实相印可总摄缘起、无常、无我、寂灭等,合三、四、五法印为一实相印。(刘明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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