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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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印度有不少宗教徒风行禁欲苦行。如佛经上提到的“六师外道”中的尼乾子外道亦称“苦行外道”。当时实施苦行的内容有:裸体、拔发、涂灰、自饿、投渊、赴火、自坠、寂默、鸡犬戒、卧冢间等,佛教斥为“无义苦行”。佛教既反对纵欲,也反对无意义的苦行,而提倡不偏不倚的“中道”。释迦牟尼成道前,曾在著名的苦行林中作了六年苦行,结果形体枯瘦,并未获得觉悟和解脱,最后毅然放弃了苦行生涯。《释氏西域记》谓:“尼连水南注,恒水,水西有佛树,佛与此苦行,日食糜六年。”即指此事。当然,适当的“苦行”,包括生活俭约、勤于劳作等,可以抑止放逸、贪欲和名利心等,也是值得赞许的。南传佛教提倡的“头陀行”,即僧人行脚乞食,便是一例。又如《高僧传·昙无竭》载:“幼为沙弥,便修苦行,持戒诵经。”勤苦或舍身为人的僧人称为“苦行僧”或“苦行头陀”。宋·洪迈《夷间乙志·法慧燃目》记载:“绍兴五年大旱……苦行头陀潘法慧者,默祷于佛,乞焚右目以施。即取铁弹投诸火,煅令通红,置眼中,燃香其上。香焰才起,行云满空,大雨倾注,阖境沾足。”此外,佛寺专事劳作的净人(未出家者)也称“苦行”。如《景德传灯录·丰干》:“本寺厨中,有二苦行,曰寒山子、拾得。”今亦以“苦行僧”比喻生活及其清苦的人。如:他为了事业,四十多岁还不成家,放弃了一切娱乐,足不出户,过着苦行僧式的生活。(李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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