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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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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佛教的因果报应和生死轮回的理论,死亡并不意味着生命的彻底结束,而是意味转化作为另一种生命状态。佛教所说的生命的轮回状态大致有六种,即地狱、饿鬼、畜生、天、人和修罗。众生依其前世与今生的善恶业力,而不断转化其生命形态。这种现象称为转世或转生,是民间极为熟悉的。如元·秦简夫《剪发待宾》第一折:“你常存这立身夫子信,休恋这转世邓通钱。”又如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三》:“凡为国捐生者,虽下至仆隶,生前苟无过恶,幽冥必与一职事;原有过恶者,亦消除前罪,向人道转生。”此外,藏传佛教亦采用转世制度来解决其宗教领袖的继承问题。通过特定的宗教仪式选出“转世灵童”承继达赖、班禅等名号,统称活佛。(李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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