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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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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指宿世、过去世;命指生命。宿命的意思是:一切众生在过去无数次的轮回中,曾经历的各式各样的生命形态。这种生命形态就是“六道”:地狱、饿鬼、畜生、天、人、阿修罗。能够了解宿命情况的,谓之“宿命通”,属于“六通”之一。这种了解达到完全明白的程度,谓之“宿命明”,属于“三明”之一。“宿命”见于《四十二章经》:“沙门问佛:以何因缘,得知宿命,会其至道?”据小说《嫏嬛记》载:南方有一种“比翼凤”,“能通宿命,死而复生,必在一处”。现在“宿命论”一词,属于唯心论。持此论者认为生死、贫富、寿夭等均由命运乃至天命所预先决定,与佛教的本义完全不同。(李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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