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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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华严经随疏演义钞﹞
色即质碍之义。凡依正色法,不出此五也。(依正色法者,依是众生依报,即山河大地屋宇之类也。正是正报,即众生五阴之身也。此二种皆有形量分嗮,故云色法也。)
[一、极略色],谓于色上分析长短形相粗细,以至极微,故名极略色。
[二、极迥色](亦名自碍色),谓上见虚空青黄等色,乃是显色;若下望之,则此显色至远而为难见,是名极迥色。
[三、受所引色],受即领受,引即引取。如受诸戒品,戒是色法,所受之戒,即是受所引色。又如意识领纳声香味触等法,乃至忆念过去曾见境界,皆名受所引色。
[四、遍计所起色],谓诸众生于诸识所变影像,及第六识所缘三世境界,空华水月等,悉生计着,是名遍计所起色。(第六识者,即意识也。三世者,过去、现在、未来也。)
[五、定自在所生色],定即禅定。自在所生色者,谓解脱静虑所缘境色也。如菩萨入定,所现光明,及现一切色像境界。如入火定,则有火光发现,是名定自在所生色。(菩萨,梵语具云菩提萨埵,华言觉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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