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一切所有,悉为苦毒 目录 1一切所有,悉为苦毒 一切所有,悉为苦毒编辑本段 谓众生愚惑,不知五阴等法,是众苦之本,计想有乐。如来说法,为断此计,故曰一切所有,悉为苦毒。(五阴者,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也。)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证自证分 下一篇 本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