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戒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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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戒本》是大乘律藏中记载菩萨戒的条文,并说明戒相的典籍,也是菩萨学习戒律的唯一依据。在汉文、藏文大藏经中,均有《菩萨戒本》的译本,而汉文有前后所出不同的四种译本。
一、《菩萨戒本》一卷,北凉昙无谶译,从《菩萨地持经》卷四《方便处戒品》录出又加归敬颂等而成,后人为了区别于唐译《菩萨戒本》称它为《地持戒本》。昙无谶在敦煌停留的数年中,译出此本。其年代大概在他于北凉玄始十年(421)去至凉都姑臧之前。
二、《菩萨善戒经》一卷,刘宋求那跋摩译。求那跋摩于元嘉八年(431)到建康(今南京),由祇洹寺僧慧义等请其译出《菩萨善戒经》二十八品,后来他的弟子又于定林寺代译出二品,成三十品。此一卷本《菩萨善戒经》,即弟子代译二品之一,是在缮写时分出单行的。
三、《优婆塞五戒威仪经》的前半卷,译者不详。《优婆塞五戒仪经》系失译本(见《出三藏记集》卷四),《大周刊定众经目录》中误以为求那跋摩译。(《周录》说依据《宝唱录》,但此录早已失传,而较早的费长房《历代三宝记》亦未说此经是求那跋摩所译,故《周录》所说不可信。)四、《菩萨戒本》一卷,唐玄奘译,从《瑜伽师地论·本地分菩萨地初持瑜伽处戒品》录出,一般称它为《菩萨戒本》;又为了区别于凉译戒本,也称它为《瑜伽戒本》。玄奘于贞观二十年(646)五月十五日至二十二年(648)五月十五日,在长安弘福寺翻经院译出《瑜伽师地论》一百卷,其中第四十卷末至第四十一卷即《菩萨戒本》。玄奘又于贞观二十三年(649)七月十五日于大慈恩寺翻出《菩萨戒羯磨文》一卷。同月二十一日别出《菩萨戒本》一卷,都是普光笔受。这是《菩萨戒本》的最后定本。
以上四种译本中失译与凉译内容略同,条文对照只少一条。凉译出自《菩萨地持经》,宋译出自《菩萨善戒经》,《地持》、《善戒》都是唐译《瑜伽师地论·菩萨地》的异译,所以这四种译本是同本的异译。
《菩萨戒本》构成的素材,出自佛说诸大乘经中所列的开遮事例,这正如《瑜伽戒本》的末尾所说:"如是所犯诸事菩萨学处,佛于彼彼素怛缆中随机散说,谓依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今于此菩萨藏摩怛履迦综集而说。
"这说明《菩萨戒本》是总结了各种大乘经中佛所说的菩萨学处而成的。汉译题为弥勒菩萨说,藏译题为无著造,实际乃是弥勒、无著根据佛说及当时佛教界的情况纂集而成。
《菩萨戒本》汉文四种异译的结构互有出入。但四种译本主要内容同是说明菩萨戒相,包含四种重戒和四十余种轻戒。所说菩萨戒相分三大类,称为菩萨三聚戒,即摄律仪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此中摄律仪戒的戒相,同于七众别解脱戒和十善戒,再加以摄善法戒的六度善行和饶益有情戒的四摄利他,合成三聚圆满净戒。其七众别解脱戒和十善戒已于别处广说,故《菩萨戒本》中即不详列。此中所列四种重成、梵、藏本皆云"似他胜处",含有扩充声闻四重戒的意义。次列四十余种轻罪,即分别属于摄善法戒和饶益有情戒。
在四种译本中,唐译《菩萨戒本》不具备布萨时诵戒形式,而直接节录《瑜伽师地论·戒品》文(《戒品》主要解九门净戒,本书即录其第二门"辨一切戒"下"广明修学"的大部分)。其结构可大略分为三段:总明持戒,广辨戒相和总结劝学。
在广辨戒相中,先明重戒,列举菩萨四种他胜处法:一、贪求利养、恭敬(余三译只说为利养)自赞或毁他(宋译只说自赞);二、他求财法,悭吝不施;三、忿恼有情,不受谏谢;四、谤大乘法、说相似说(失译只说谤法,宋译说见他谤法不应赞叹)。其次释他胜处罪名任犯随一重罪,现生就不能摄集菩提资粮,及证初地,故名他胜。再次辨舍不舍戒:若上品缠(现行烦恼)犯他胜处法即舍戒,软中品缠犯不舍戒,尚可忏悔清净。依四种缠分别三品,四种缠是:一、屡次现行,二、全无惭愧,三、深生爱乐,四、见为功德。四缠全备为上品,有见为功德而前三种不全备的为中品,没有见为功德而前三种随具多少的为下品。菩萨犯了重罪舍戒,现生可以重受,这和比丘犯别解脱戒根本重罪即不能重受者不同。其次明轻戒,先说应了知恶作犯非犯相,次列举四十三恶作:一、不供养,颂赞、信念三宝,二、贪著利养、恭敬无厌(余三译只说贪利养),三、不敬长老、不答来问,四、不受他请,五、不受施物,六、求法不施,七、弃舍犯戒有情(余三译作不说法教化,以上七轻障施);八、于诸遮罪不应与声闻共学而共学(为护他心所制应共学,为少事业所制不应共学),九、为利他故七支性罪应开不开(余三译无),十、邪命不舍(宋译作受赞默然),十一、威仪不静,十二,不乐涅槃,十三、于恶声誉不护不雪,十四、护他忧恼不作调伏(以上七轻障戒);十五、报复瞋打骂弄,十六、犯他不忏谢,十七、不受他忏谢(以上二条宋译合为一条),十八、于他怀恨坚持不舍(以上四轻障忍);十九、染心畜徒众,二十、贪睡眠依卧,二一、贪无义语虚度时日(以上三轻障精进);二二、不求教授,二三、不除盖障,二四、贪世间禅(失译作着禅功德,宋译无此条,以上三轻障定);二五、轻弃声闻乘,二六、舍菩萨藏专学声闻藏,二七、未精佛教研异学、外论,二八、爱乐异、外论(以上二条宋译合为一条),二九、谤菩萨藏甚深法义,三十、怀爱恚心,自赞毁他,三一、不往听正法,三二、轻慢说法者(失译无此条,以上八轻障慧,以上三十二轻属摄善法戒);三三、不为助伴,三四、不瞻病苦(以上二轻障同事);三五、见作非理不为说正理(此一轻障爱语);三六、不报恩惠,三七、不慰忧恼,三八、求财不施,三九、不以财法摄受徒众(以上四轻障布施);四十、不随他心转(宋译无),四一、他实有德不欲赞扬,四二、不折伏行非法者,四三,不现神通引摄制伏(以上四轻障利行,上共十一轻属饶益有情戒)。依《瑜伽论记》,第八条可开为二条,又第二十九条也可再开为不信和毁谤二条,共为四十五条。
以上四十三种轻戒,若有违犯,都属"恶作"所摄。
恶作也分下、中、上三品。这些轻戒分别,如由邪见、爱染、不信、无惭愧、恨、恼、悭、嫉等发起的为有染违犯,仅由忘念、懈怠等而犯的为非染违犯,有正当因缘而开许的为无违犯。至于增上狂乱,重苦逼切及未受净戒,皆无违犯。
又菩萨受戒之后,即应依对三聚戒的意乐护所受戒,若有毁犯,应如法悔除。
四种译本中的凉译,开头有归敬述意四颂;正文详列戒相,录《菩萨地持经·戒品》中四重戒和四十二轻戒;末后说戒法功能、护持心要和护戒利益。这些里面,除戒相引《地持》文外,余文皆编辑者所加,而在诸译中特别具备布萨时诵本的体裁。
其次,刘宋译本正文出于《菩萨善戒经》,《戒品》中明依戒修学以下的半品。开头广明受戒法,为其他三译所无。次广说戒相,结构略同唐译,但多出菩萨戒由二缘舍弃及经生不失的说法。至于戒相条文,和其他译本出入甚大。重戒中还加了别解脱戒的四根本戒于菩萨四重之前,成为八重,这是其他三译所没有的。轻戒中与唐译对勘缺四条,合并二条。又于唐译第三条后多"为求过听菩萨戒"。第十八条后多"贪心共比丘尼一道行,未发菩提心从非亲里比丘尼受食"二条。第三十五条后多"畜白衣物","用金银器受食"二条。第三十九条后多"坐高床"一条,共加六条。这样总计轻戒数仍为四十三条。
又次,失译本开头有归敬劝学六颂,正文列四重戒,四十一轻戒(比凉译"少轻慢说法者"条),最后述菩萨戒功德,并有回向发愿三颂。
它略具布萨诵本的形式,但不如凉译完备。
在四种译本中,除唐译外,其余都没有开性罪的一条。这一条是《菩萨戒本》中最能引起疑难和争论的。唐译本对于护持遮戒与行菩萨行所有的违难,在第八条已作了总的解决;至于护持性戒与行菩萨行所有的违难,则在此条解决。唐译于七支性罪的开缘各有详细说明。如开杀生、开不与取、开欲邪行、开妄语,都是在救脱利益多数有情的条件下,以及专对在家菩萨而开的。故唐译所说开性罪,有的并不犯别解脱的根本戒,如开不与取和妄语条。有的限于在家菩萨,如开欲邪行条。有的轻重相权,虽犯根本戒却不得不开的,如开杀生条。但能开杀生等的菩萨,依藏文译本各家注解,有说必须是已登地的菩萨,有说必须是多劫修行善巧方便成就大悲的菩萨。最胜子等注释中说:"是无染获得自在清净意乐菩萨所行,非少善根智慧驽钝贪著自利于素怛缆藏如言取意者之所行境。"在古代因为开性罪部分有时与国家的法律可能发生冲突,故凉、宋译人都避忌而不译。但没有这一条就不能彻底解决菩萨戒与声闻戒之间,摄律仪戒与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之间可能发生的抵触。唐译为此补译完全,它在四种译本中文义最完备明晰,现在一般都采用此本。
至于菩萨戒在中国的传授,在鸠摩罗什以前,传来的戒律只限于声闻乘。自昙无谶以后,大乘戒始盛传于中国北方,南方传大乘戒,则以求那跋摩为始。昙无谶在敦煌译出《菩萨戒本》后,有张掖沙门道进闻风驰往,求受菩萨戒。后凉州名僧道朗,又自减少戒腊,从道进受菩萨戒,一时从受者甚多。玄奘译出《菩萨戒本》后,入室弟子多持大乘戒而称号大乘某,如窥基称大乘基等。窥基并且每日对弥勒像前诵菩萨戒一遍,以为常课,可见当时《瑜伽戒本》之受到重视。慧沼《劝发菩提心集》列正法藏所传受菩萨戒法,更可见慈恩后世弟子仍继续依《瑜伽戒本》受大乘戒。
《瑜伽戒本》虽曾这样盛行一时,但《梵网经》则更为通行。因为《梵网经》的若干戒条,很符合中国社会的伦理思想和佛教界的生活习惯,比较《瑜伽戒本》许开性罪的突出之点,更易为人所接受。所以《瑜伽戒本》传布不久,即随着唯识宗的销沉,华严等宗的兴起,出家比丘在受具足戒同时受菩萨戒,都依用《梵网戒本》,而《梵网经》在出家众中遂占了莫大的优势,通行范围大大超过了《瑜伽戒本》。
注释《菩萨戒本》的书,现在汉文中流传下来的很少,远不如《梵网经》注释的丰富。汉文注释,现存的仅四种:
一、《瑜伽师地论记》卷十,唐道伦集撰。
二、《瑜伽师地论略纂》卷十一,唐窥基撰。
三、《地持论义论》卷三下,隋慧远述。
四、《菩萨戒本经笺要》一卷,明智旭笺。
以上一、二两种系解释《瑜伽师地论·戒品》文,第三种系解释《菩萨地持经·戒品》文,第四种系解释凉译《菩萨戒本》。此外还有日本行性述《菩萨戒本笺解》三卷,亦系用汉文注释唐译《菩萨戒本》。
另外在藏文论藏中,译出了好几种印度关于《瑜伽戒本》的注释如下:一、《瑜伽师地论菩萨地释》,海云造,静贤、戒胜合译(德格版,一至三百三十八页)。
二、《菩萨戒品疏》,德光造,慧铠、智军合译(hi函,一百八十二a至一百九十一a页)。
三、《菩萨戒品大疏》,最胜子造,胜友、慧铠、智军合译(hi函,一百九十一a至二百二十一a页)。四、《菩萨律仪二十颂》,月官造,(hi函,一百六十六b至一百六十七a页)。
五、《律仪二十颂疏》,静命造,明狮子、文殊铠合译(hi函,一百六十七a至一百八十四b页)。
六、《菩萨律仪二十颂释难》,觉贤造,青玛噶喇、觉慧合译(hi函,一百八十四b至二百一十七b页)。
藏文的注释,有宗喀巴著的《菩萨戒品释》,系集诸家注释的大成。此外,从前注释《梵网经》的古德,如法藏、义寂、法铣、胜庄等,都曾将《瑜伽戒本》各学处加以对照解释,也可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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