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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章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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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章经编辑本段


  《四十二章经》,一卷,包含四十二篇短短的经文,一般认为是最早的汉译佛经。
  有关本经传译的记载,与汉明帝求法传说有密切关系。汉明帝求法有种种不同说法,因之有关本经传译的记载也有许多异说。本经的传来,最早的记载是《四十二章经序》(《丽藏》本经首及《出三藏记集》卷六所载与《弘明集》卷一《牟子理惑论》)。经序说,后汉孝明帝梦见金人,因遣张骞、秦景、王遵等至大月支国写取佛经四十二章;但不载年月。西晋王浮撰《老子化胡经》说是永平七年(64)遣使,永平十八年(75)还(《广弘明集》卷九《笑道论》第十四)。《历代三宝纪》以后的记载则都说是十年还汉。根据这些记载,本经的初传当在公元64~75年之间。
  经序和《牟子理惑论》仅言从大月支国写取此经,未说翻译。《出三藏记集》卷二始说张骞、秦景等于月支国遇沙门竺摩腾,译写此经还洛阳,肯定此经译于月支。《高僧传》卷一又说此经于洛阳译出。由此可见,此经翻译地点,自梁以来尚无定说。至于译者,《出三藏记集》说竺摩腾译写,《历代三宝纪》所引宝唱录,又以为竺法兰所译。《高僧传》则先云:“腾译《四十二章经》一卷,初缄在兰台石室第十四间中。”后又说竺法兰译经五部,唯《四十二章经》现在。似乎并存以上两种说法。因之,后来本经通行本,遂皆题迦叶摩腾共竺法兰译。
  《历代三宝纪》载本经前后有两译本,一、迦叶摩腾于白马寺译,二、吴支谦译,与摩腾译者少异;又谓支译“文义允正,辞句可观”。今人有说现存本经《丽藏》本,虽题汉译,实系支谦所译。汉译文或因朴拙早佚,后人乃误以支译当之云。
  本经有多种异本,现存主要的有五种:一、《丽藏》本,二、宋真宗注本,三、唐《宝林传》本,四、宋六和塔本,五、明了童补注宋守遂注本。
  《丽藏》本出于北宋初蜀刻,为现存各异本中最近于旧写本的一种,其后宋、元大藏经皆依之。经文前面有序,与《出三藏记集》所载者相同。次为《四十二章经》文,各章内容大略如下:一、说出家沙门行道得果和四果的意义;二、说沙门道法应少欲知足;三、说十善恶业和在家修五戒十善亦能得道;四、说有过应悔,改过灭罪,后会得道;五、说以慈心对恶人;六、说人以恶来反祸自身,如送礼不纳还自持归;七、说恶人害贤者,如仰天而唾,又如逆风以土坌人还污己身;八、说博施福大;九、说随喜人施亦得福报;十、较量施福何者最大;十一、说天下有五难;十二、说垢去明存,犹如磨镜;十三、说行道者善,志与道合者大,忍辱者多力、除心垢者最明;十四、说心垢(三毒五盖)尽,乃知生死所趣,诸佛国土道德所在;十五、说学道见谛,如持炬火入于暗室,其冥即灭;十六、说应念道不应稍忽;十七、说恒念无常则得道疾速;十八、念道得信根其福无量;十九、念四大无我;二十、华名危身,如香自烧;二一、财色如刀上蜜,贪之截舌;二二、妻子情欲,患甚于牢狱;二三、爱欲莫甚于色;二四、爱欲之于人,如逆风执炬有烧手患;二五、佛诃玉女如革囊众秽;二六、为道不为情欲所惑,保其得道,如水中木顺流入海;二七、意不可与色会合;二八、无视女人,见之当如莲花不为泥污;二九、人为道去情欲,当如草避火;三十,说止息淫欲当先断心;三一、说无爱即无忧,无忧即无畏;三二、坚持精进,欲灭得道;三三、说学道调心,应如调琴弦缓急得中;三四、说学道应渐渐去垢,如锻铁;三五、说人不为道,生老病死其苦无量;三六、说人离三恶道乃至信三宝值佛世等八种难得;三七、说为道须念人命在呼吸间;三八、说离佛虽远,念戒必得道;三九、说佛经如蜜,中边皆甜,行者得道;四十、说为道须拔爱欲根,如摘悬珠,终有尽时;四一、说沙门行道,当如牛负重行于泥中,急求出离;四二、轻视富贵如过客,视金玉如砾

石。全经大意说出家、在家应精进离欲,由修布施、持戒、禅定而生智慧,即得证四沙门果。文中包含了佛教基本修道的纲领。
  各章的内容多见于阿含部经典,例如:第三章见《中阿含经》卷三《思经》、《伽兰经》、《伽弥尼经》,第六章及第七章均见《杂阿含经》卷四十二,第十章见《中阿含经》卷三十九《须达多经》及别译《须达经》、《长者施报经》,第十七章见《杂阿含经》卷三十四,第二十四章见《中阿含经》卷五十五《晡利多经》,第二十六章见《杂阿含经》卷四十三,第二十八章见《长阿含经》卷二以下《游行经》、第三十章见《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五《五王品》之四、卷二十七《邪聚品》、卷四十九《非常品》之三,第三十二章见《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五《五王品》之三,第三十三章见《杂阿含经》卷九、《增一阿含经》卷十三及《中阿含经》卷二十九《沙门二十亿经》,第三十九章见《中阿含经》卷二十八《蜜丸喻经》等。但本经文字,比这些经文简略,很象是其摘要。《历代三宝纪》引《旧录》云:“本是外国经抄,元出大部,撮要引俗,似此《孝经》十八章。”此说当有所本。
  《丽藏》本以外的各本内容互有出入。如宋真宗注本,卷首没有经序,而另加序分“尔时世尊”至“为说真经四十二章”九十七字。又于第一章加了“识心达本,解无为法”两句,第一章后加“出家沙门断欲去爱,识自心源”云云一章;将《丽藏》本八、九两章合为一章;第十一章天下五难增为二十难;第四十二章增加“视大千世界如一诃子”等十喻。又在经末增加“诸大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十二字的流通分。此外与《丽藏》本相同的各章,文字上亦有些不同。现今坊间影印唐大历十三年怀素草书《四十二章经》,与此本同,似唐代宗时已有此本。房山石经明刻《四十二章经》,明正统五年(1440)德经等刻《四十二章经》及清乾隆印四体合璧本,皆与此本同。《明藏》亦收录此本经文及序。
  又《宝林传》(《金藏》残本)卷一所载《四十二章经》,现存本缺第五章前半各段,但真宗注本新加的十五难和十喻,此本俱有,真宗注本所加的第二章大概也有(这在依据《宝林传》撰成的《祖堂集》上见有此章文字,可以旁证)。它比真宗注本更大量增加了禅宗思想的字句。如第十一章末说“饭千亿三世诸佛,不如饭无念无住无修无证之者”;第十八章改“吾何念念道”为“吾法念无念”等;第十九章改“覩万物形体丰炽念非常”为“覩灵觉即菩提”;第二十三章增“牢狱有散佚之文,乃至投泥自溺故曰凡夫,透得此门出尘罗汉”等句;第三十六章末增“既发菩提无修无证难”一句;第四十一章增“身虽行道,心道不行,心道若行,何用行道”等句。它又有些地方改为禅宗常用的韵语文体,有些新改的词句与旧本意义相反,如改旧本“为道务博爱”为“人为博爱道必难会”。此外章节较旧本也有开合增损,且有不少费解的词句。经末无流通文而有后记,内容略同经序而较详。并说“此经梵书一十九叶,即竺法兰所翻”。未详何据,《宝林传》的记载,从来多有人怀疑。作《续宝林传》的惟劲,和依《宝林传》本作注的守遂,都是南岳怀让的后裔,智炬可能亦出于同一法系,而传本增减之处或即是禅宗中人(也许即是智炬本人)随自己的意见加以修改的。
  又宋六和塔本是杭州六和塔现存的宋绍兴二十九年(1159)石刻。第五章以上略同真宗注本,但将注本第一章开为两章。其余内容则与《宝林传》本几乎全同,惟第四十一章仍保留了旧本的牛负重行深泥一段文。经末无后记而有西蜀武翃的跋。
  又明了童补注宋守遂注本,乾隆元年(1736)庄亲王府重刻,今收在日本《续藏经》中,它与《宝林传》本、六和塔本大体相同,惟章节开合偶有出入。有些《宝林传》本中费解的字句,此本依《丽藏》本作了更正。经末也没有流通文。明智旭解,清

道霈《指南》,续法《疏钞》,金陵刻经处本,皆依此本,故它在近世最为通行。
  以上各本,《丽藏》本最早。如所说天下有五难,和凉译《三慧经》复次所说相同,可见其必有所本。又唐初《法苑珠林》卷二十三及后周义楚《释氏六帖》卷四引本经文也只五难,余本多出十五难,可见皆后世所加。《丽藏》本与真宗注本第五、第二十六、第二十八等章均与《阿含经》文相近,其余三本则不同。又《丽藏》本与真宗注本均有“人不为道亦苦”章,又在“牛行深泥”章前有“摘悬珠”章,梁陶弘景《真诰》中都曾用其全文,《宝林传》本等则删去这些。由此可见《丽藏》本所据,乃南朝以来的旧文,而《宝林传》本为晚唐改作。六和塔本、守遂注本与《宝林传》本同一类型,真宗注本则是从《丽藏》本演变为《宝林传》本过程中间的产品。
  有不少人怀疑本经是东晋时的中国人撰述,又因《出三藏记集》说本经为《道安录》所不载,故疑此经非汉时译。但《历代三宝纪》引《旧录》明说“本是外国经抄”,《出三藏记集》也说本经见于《旧录》。《旧录》为晋成帝时(326~342)支敏度所作,约与道安同时,当出于翻译,而且流行很早,在安世高译经以前,有这样的一种简单说明佛教基本修道的经典,似乎是很合理的。也就因为它是最早的一部汉译佛经,文字简短而又包含了佛教修道纲领,所以直到现在它仍为佛教徒重视典籍。至《宝林传》本一类的经本给南宗禅法作了有力的佐证,尤为宗门所喜用。
  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勅依《明藏》本转译本经为满、蒙、藏三种文字,连同汉译为四体合璧本印行。日文译本有山上曹源译《四十二章经》(收于日本《国译大藏经》经部第十一),高岛宽我译《现代意译四十二章经》(收于《现代意译佛教圣典丛书》第六)等。1871年有英人的译本,1878年法人又校印了汉、藏、蒙文《四十二章经》。1906年日本铃木大拙又出版英译本,还有1947年伦敦出版的《四十二章经》及其他两经的合本。
  本经汉文注解有宋智圆《注》一卷,《正义》一卷;仁岳《通源记》二卷,科一卷;均佚。现存的有《宋真宗注》一卷,天禧三年入藏,但现存宋、明大藏经皆无此书,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长沙叶德辉始据日本《缩藏》刻出单行。宋守遂《注》一卷,收在《注佛祖三经》(即《四十二章经》、《遗教经》、《沩山警策文》)中。明了童《补注》一卷,即补守遂《注》,每章前有四字标题。明智旭《解》一卷,较《补注》稍详。清道霈《指南》一卷,成于顺治二年(1645),仅分章,无标题。清续法《疏抄》五卷,成于康熙十八年(1679),每章前也有四字标题,与《补注》略异。(隆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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