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行宣政院 目录 1行宣政院 行宣政院编辑本段 (职位)元顺帝元统二年,革罢广教总管府,置行宣政院于杭州。官有院使同知副使各二人,同佥院判各一人,首领官经历二人,都事知事照磨各一人,按至元二年,西番寇起,亦置行宣政院。又至正二年,江浙行宣政院,设崇教所。拟行中书省理问官,以理僧民之事。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行香仪则 下一篇 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