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百科  > 所属分类  >  佛学辞典   
[0] 评论[0] 编辑

传法院

目录

传法院编辑本段


 (杂名)事物纪原引宋朝会要曰:“太平兴国五年,诏于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度地作译经院。中设译经堂,东序为润文堂,西序为正义堂,自是每诞节即献经也。八年改为传法院。”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传法灌顶    下一篇 鸠罗

标签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