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僧祇物 目录 1僧祇物 僧祇物编辑本段 (术语)僧祇译曰众,即比丘比丘尼之大众也。其大众共有之物,谓之僧祇物。此大众该摄十方一切之比丘比丘尼。假令施主寄附之田园房舍米谷等,十方之比丘比丘尼可享受者,则谓之十方僧物四方僧物等。观无量寿经曰:“如此愚人,偷僧祇物盗现前僧物。”名义集七曰:“僧祇此云四方僧物。”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僧家 下一篇 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