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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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又名八风。(参见:八风)
2、地、水、火、风为四大,色、香、味、触为四微,人身是由四大假合而有,四大又由四微所成,所以总称为“八法”。
3、指教、理、智、断、行、位、因、果之八法。教者,即佛所说之教法;理者,即教所诠之谛理;智者,即行人所发之观解;断者,即真智所断之烦恼;行者,即学者所修之行法;位者,即次第趣入之位次;因者,即正感证果之因体;果者,即所证得之圣果。以上八者,称为“八法”,而一切之法门,皆不离此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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