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法
五法编辑本段
楞伽经与唯识论等,把一切有为无为,有漏无漏诸法,归纳为五法,即
一、相、指森罗万象的事物,其形相各各不同;
二、名,即依彼种种相,假设种种名,以作表诠;
三、分别,对于万物的相及名,思量之,识别之,于是有所谓大小、高低、美丑、是非等出现;
四、正智,指无漏心心所,离虚妄分别,观名相互为其客,离常离断,如理而知;
五、如如,由正智所证的境界,心境皆寂,一如真如的体性。
此中前二是所变境,第三是能变心自缘其所变境,三者皆属有漏法,第四是就法相正观法性,属于无漏法,第五是心境一如,湛然寂灭。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