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制听二教 目录 1制听二教 制听二教编辑本段 佛所制定必当受持的法,叫做“制”;听其方便随意执行的法,叫做“听”。故制法若不实行必有罪,听法不实行则不为罪。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和南 下一篇 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