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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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用以说明一切事物联系、影响和生灭变化的基本理论之一。释迦牟尼曾驳斥了古印度“外道”所持的邪因邪果、无因有果、有因无果、无因无果等说法。宋·知礼《妙宗钞》谓:“了达因果皆是实相,名为深信。”深信因果是佛教徒的基本信念。佛教认为,一切事物均从因缘而生,有因必有果。隋·智顗《摩诃止观》卷五之下谓:“招果为因,克获为果。”因又称因缘,果又称果报。因和果辗转相生,谓之因果报应。佛教的因果说通于过去、现在和未来,谓之“三世因果”。“已作不失,未作不得”(《瑜伽师地论》卷三八)是因果说的主要特点。随着佛教的弘传,因果报应之说深入民间。如宋·钱明逸《南部新书》序谓:“忠鲠节义,可以劝臣子;因果报应,可以警愚俗。”又如巴金《神·鬼·人》:“所谓因果报应在这里能够有什么样的说明呢?”今广泛运用因果一词,泛指原因和结果及其内在联系。如毛泽东《反对本本主义》:“因为他们有丰富的经验,不但懂得现状,而且明白因果。”(李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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