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规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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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实践可以概括为“戒、定、慧”三学,戒为始基。“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是则名为三无漏学”(《楞严经》卷六)。梵语Sila,译为“戒”,含有防非止恶的意义;梵语vinaya,译为“律”,律也就是“法”、“威仪”。“清规”的名称始见于唐代。《释门正统》卷四:“元和九年(814年),百丈怀海禅师始立天下禅林规式,谓之清规。”清规戒律原指佛寺禅院必须遵守的规则和戒律。现用以比喻繁琐、不合理而又束缚人的成规、惯例。有时也泛指规章制度。如茅盾《夜读偶记》:“表面上看来,反对的焦点却是那些束缚写作自由的古典主义诗学的清规戒律。”(禹振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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