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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称为僧伽Sangha音译“合”、“众”、“和和众”、“法众”,即僧团,一般四人以上方可称为“僧伽”。普通称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为“出家四众”(四僧伽);广义上也包括在家男女居士,称“七众”(七僧伽。包括式叉摩罗尼,即学法女)。据《南山钞》,构成僧伽有两个条件:一、“理和”:遵循佛教教义,以涅槃解脱为目的;二、“事和”,有六个方面:戒和同修、见和同解、身和同住、口和无诤、义和同悦、利和同均。僧为弘扬、住持佛教者,故被尊为“三宝”(佛、法、僧)之一,谓之“僧宝”。与僧相关联之词语甚多,如与僧人住处相关者有僧寺、僧房、僧坊、僧宇、僧户、僧籍、僧庵、僧庐、僧院、僧舍、僧窗;与僧人服侍相关者有僧衣、僧袍、僧巾、僧鞋、僧帽;与僧人职位相关者有僧官、僧正、僧统、僧纲、僧主、僧王;与僧人称呼相关者有僧徒、僧侣、僧众、僧衲、僧家、贫僧。可见僧已成为佛教出家人统称。各别的僧人亦称为僧。有时为了与女性出家人相区别,俗称比丘、沙弥为僧或大僧,比丘尼、沙弥尼为尼或二僧。随着“僧”词的广泛运用,它也常被用来泛指宗教职业者。(常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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