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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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疆域,佛教讲境界有两种意义:一指“十八界”中的“六境”(亦名六尘),包括色、声、香、味、触、法,是眼、耳、鼻、舌等六根展开活动的对象。“境界”相当于人们所说的客观世界,然而,佛教认为“境界”乃是意识所现出来的“相分”。《起信论》谓:“以能见故,境界妄现。”又指学佛修行所达到的境地。如《无量寿经》谓:“斯义弘深,非我境界。”后来,或以“境界”泛指景象。如元·耶律楚材《再和呈景贤》诗:“我爱北天真境界,乾坤一色雪花霏。”或以泛指思想、艺术所达到的境地、意境。如云:思想境界很高。又如:诗中的境界很美。(李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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