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二法身 目录 1二法身 二法身编辑本段 ﹝出无著论﹞ [一、智相法身],谓具足智慧,方能演说诸法,是则说法为智慧之相,由此智相,得至法身住处,故名智相法身。 [二、福相法身],谓以大千世界七宝布施,不如受持一四句偈,故金刚经云: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为人演说,其福胜彼。由此福相,得至法身住处,故名福相法身。(七宝者,金、银、琉璃、玻璃、砗磲、码瑙、赤真珠也。)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二觉 下一篇 二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