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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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金光明经玄义﹞
法身、般若、解脱是为三,常乐我净是为德。(常即不迁不变,乐即安隐寂灭,我即自在无碍,净即离垢无染。佛以此四者为德也。)
[一、法身德],法即轨法,谓诸佛由轨法而得成佛,故名法身。此之法身,在诸佛不增,在众生不减。众生迷之而成颠倒,诸佛悟之而得自在。迷悟虽殊,体性恒一,具足常乐我净,是名法身德。
[二、般若德],梵语般若,华言智慧。谓佛究竟始觉之智,而能觉了诸法不生不灭,清净无相,平等无二,不增不减,具足常乐我净,是名般若德。
[三、解脱德],不系名解,自在名脱。谓佛永离一切业累之缚,得大自在,具足常乐我净,是名解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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