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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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成唯识论﹞
[一、自性身],自性身者,即法身也。谓诸如来真净法界,湛然常寂,具足无边真实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实性也。
[二、自受用身],自受用身者,即自报身也。谓诸如来,内智湛然,照真法界,尽未来际,常自受用广大法乐也。
[三、他受用身],他受用身者,为他机所感,而现此身,即他报身也。谓诸如来,由平等智,为十地菩萨,现大神通,转正法轮,令他受用大乘法乐也。(十地者,欢喜地、离垢地、发光地、焰慧地、难胜地、现前地、远行地、不动地、善慧地、法云地也。)
[四、变化身],变化身者,谓无而忽有,名为变化,即应身也。谓诸如来,随顺机宜,变现此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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