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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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大集法门经﹞
[一、眼触受],触,即触着,亦对也。受,领纳也。谓眼与好恶之色相触对时,即生苦乐之受,是名眼触受。
[二、耳触受],谓耳与好恶之声相触对时,即生苦乐之受,是名耳触受。
[三、鼻触受],谓鼻与香臭之物相触对时,即生苦乐之受,是名鼻触受。
[四、舌触受],谓舌与美恶之味相触对时,即生苦乐之受,是名舌触受。
[五、身触受],谓身与美妙粗恶之境相触对时,即生苦乐之受,是名身触受。
[六、意触受],谓意分别五尘好恶妍丑之境,即生苦乐之受,是名意触受。(五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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