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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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楞伽经﹞
[一、当有因],谓现在六根,对于六尘所作之法为因,此因能招未来当有之果,故名当有因。(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
[二、相续因],谓因一念之心,攀缘根尘,以成善恶之业,而招未来之果。于未来果,复起善恶之业,展转无有断绝,故名相续因。
[三、相因],谓以所作善恶业相为因,由因感果,无有断绝,故名相因。
[四、作因],谓作胜因,已获胜报,于胜报上,更作胜因,故名作因。
[五、显示因],谓一念妄想若生,必有所作善恶业相,如灯照物,显然可见,故名显示因。
[六、待因],待即对也。谓妄想灭时还作,作时还灭,若相续念断,则妄想不生;以妄对不妄,故名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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