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色
十一色编辑本段
﹝出大乘广五蕴论﹞
色以质碍为义。谓眼、耳、鼻、舌、身、无表六种,即内色也;色、声、香、味、触五种,即外色也。凡有十一种之别焉。
[一、眼],谓眼根,有形质可见,故名色也。
[二、耳],谓耳根,有形质可见,故名色也。
[三、鼻],谓鼻根,有形质可见,故名色也。
[四、舌],谓舌根,有形质可见,故名色也。
[五、身],谓身根,有形质可见,故名色也。
[六、色],谓眼根所见青黄赤白等色也。
[七、声],谓丝竹环佩等声,以其实可听闻,故名色也。
[八、香],谓栴檀沉水及饮食等香,以其实可嗅闻,故名色也。
[九、味],谓甘淡碱苦等味,以其实可尝知,故名色也。
[十、触],谓妙衣上服,柔软细滑等触,以其实有触对,故名色也。
[十一、无表],无表者,谓不可显示之色也。如四禅天定中色,眼中一分净色,皆不可见,不可显示;又如意识缘想过去种种境界,虽无表对,想境实见,故名无表色也。(四禅天者,即色界初禅、二禅、三禅、四禅也。一分净色,即眼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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