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空
十八空编辑本段
﹝出大智度论﹞
[一、内空],内即内身,谓三十六种不净充满,九孔常流,净相不可得故,是名内空。(三十六种者,毛、发、爪、齿、眵、泪、涎、唾、屎、尿、垢、汗、皮、肤、血、肉、筋、脉、骨、髓、肪、膏、脑、膜、肝、胆、肠、胃、脾、肾、心、肺、生藏、熟藏、赤痰、白痰也。九孔者,两眼、两耳、两鼻、口、大便、小便也。)
[二、外空],外即外色,谓愚夫为欲染故,观所著色,妄以为净,求其净相,亦如我身净相不可得故,是名外空。
[三、内外空],谓我身不净,外亦如是,外身不净,我亦如是,一等无异,净相不可得故,是名内外空。
[四、空空],谓内身、外身、内外身俱空,而犹执空成病,复以空法而破三空,是名空空。
[五、大空],谓十方世界,是四大造色,假名日出处为东方,日没处为西方,如是方相,以世俗故有,若第一义中,则一法不可得,是名大空。(十方者,四方四维上下也。四大者,地大、水大、火大、风大也。)
[六、第一义空],谓诸法中,最第一法,名为涅槃;涅槃之法,空无有相,是名第一义空。(梵语涅槃,华言灭度。)
[七、有为空],谓五阴等法中,无我、我所,及以常相,皆不可得,是名有为空。(五阴者,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也。我、我所者,我即众生所执之假名,我所即五阴色身等也。)
[八、无为空],谓无所作为,则非有相,今对有为,故说无为。若有为法既不可得,则无为之法何所可着,是名无为空。
[九、毕竟空],谓以前八空,破一切法,令无遗余;既无诸法,亦无空之可着,是名毕竟空。
[十、无始空],谓世间众生无有始相。如今生从前世因缘有,前世复从前世有,如是展转,无始亦不可得,是名无始空。
[十一、散空],谓五阴和合,故有人相。若以智慧分别破散五阴与人,则空无所有;如辐辋辕毂,众合为车,若离散各在一处,则失车名,是名散空。
[十二、性空],谓一切诸法自性本空,皆从因缘和合而生,若不和合,则无是法。如是诸法性不可得,是名性空。
[十三、自相空],谓一切法有二种相:一者总相,生灭不住,本无今有,已有还无,皆是无常;二者别相,如地有坚相,水有湿相,火有热相,风有动相。如是二相皆空,是名自相空。
[十四、诸法空],谓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法,无有实相,一切皆空。无取无舍,能离一切诸见,是名诸法空。(十二入者,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色入、声入、香入、味入、触入、法入也。十八界者,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也。)
[十五、不可得空],谓一切诸法及因缘,毕竟皆空,不可得故,是名不可得空。(因缘者,谓以眼等六根为因,色等六尘为缘也。)
[十六、无法空],谓诸法已灭,是灭亦无,名无法空。又谓过去、未来法名为无法,如是无法亦空,是名无法空。
[十七、有法空],谓诸法从因缘和合,故有法生,是法体本不实,名有法空。又谓现在一切法及无为法名为有法,如是有法皆空,亦名有法空。
[十八、无法有法空],谓无法有法相不可得,名无法有法空。又谓过去、未来、现在一切诸法,皆不可得,亦名无法有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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