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坚持不杂 目录 1坚持不杂 坚持不杂编辑本段 谓为律师者,当怀惭愧,坚持法律,于毗尼藏所有文句义疏,悉皆通达;若有问者,次第而答,不相杂乱,所以称之为律师也。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净天 下一篇 佛出其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