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法有 目录 1法有 法有编辑本段 谓一切诸法,皆从因缘而生;缘合则成,缘散则灭,本无自性。虽无自性,非如兔角龟毛,有名无实,故名法有。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上者八十里 下一篇 正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