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法义 目录 1法义 法义编辑本段 法即可轨可则之义。谓如来所说之经,十界同遵,无不轨则故也。(遵,依也。十界者,佛界、菩萨界、缘觉界、声闻界、天界、人界、修罗界、饿鬼界、畜生界、地狱界也。)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鸟波你舍 下一篇 忍陀罗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