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不闻言不闻 目录 1不闻言不闻 不闻言不闻编辑本段 谓耳识所受,耳识所了,则可言闻;若实耳识未受未了,则不可言闻。是名不闻言不闻。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三贤觉异相 下一篇 十信觉灭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