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林葬 目录 1林葬 林葬编辑本段 林葬者,谓露置寒林,饲诸禽兽也。(寒林,即西域弃尸处。僧祇律云:谓多死尸,凡入者,可畏毛寒,故名寒林。)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一百八珠为最胜 下一篇 五十四珠为中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