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远为 目录 1远为 远为编辑本段 谓诸凡夫、外道、阐提,悉有佛性。今虽不信,尚知有法可谤,因其知有法故,后必当入,是名远为。(阐提,梵语具云一阐提,华言信不具。)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尊重不翻 下一篇 所信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