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喻为名
法喻为名编辑本段
法即妙法,喻即莲华。妙法者,妙名不可思议,法即十界十如权实之法。良以妙法难解,假喻易彰。妙法则权、实一体,莲华则华、果同时。故以法喻为名也。(十界者,佛界、菩萨界、缘觉界、声闻界、天界、人界、阿修罗界、饿鬼界、畜生界、地狱界也。十如者,如是相、如是性、如是体、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缘、如是果、如是报、如是本末究竟等也。权即三乘法,实即一乘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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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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