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说罪名 目录 1说罪名 说罪名编辑本段 谓行忏悔时,当说自身所犯罪名,或得僧残罪,或波逸提罪之类,对众发露,不得覆藏也。(僧残罪者,如人被斫,犹有咽喉,故名为残。若犯此罪僧,作法除故也。梵语波逸提,华言堕,谓死堕地狱也。)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孝养父母,恭敬师长 下一篇 不必礼拜,应常忆念第一义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