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权实本迹 目录 1权实本迹 权实本迹编辑本段 谓最初实得法、应二身,皆名为本。中间化度众生数数,唱生唱灭,种种权施,法应二身,皆名为迹,故名权实本迹。(最初者,得法、应二身,谓佛于过去无数劫前,最初破无明惑,证法性身而起应用也。中间者,谓过去世初成佛时,乃至于今菩提树下示成正觉之中间也。)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修悲 下一篇 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