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舍所灭流 目录 1舍所灭流 舍所灭流编辑本段 谓第四果之人,已空五蕴等法。所空之法既无,能空之心亦舍,能所两亡,无憎无爱,一味平等,证于无学,不复流转三界,故云舍所灭流。(无学者,谓阿罗汉见、思惑尽,无法可学也。)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制伏所灭流 下一篇 数事所灭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