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护所灭流 目录 1护所灭流 护所灭流编辑本段 谓第四果之人,见、思惑尽,而证无学,于己所证,恐有退失,善加守护,令见、思习气更不再起,不复流转三界。故云护所灭流。(见、思习气,谓见、思惑之余习气分也。)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三禅天识住 下一篇 二禅天识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