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第六人,入已即去,浅处则住 目录 1第六人,入已即去,浅处则住 第六人,入已即去,浅处则住编辑本段 此一种以喻菩萨,由利根故,坚住信心,而断诸烦恼也。言入已即去者,谓菩萨为度他故,虽入生死而不住于生死;浅处则住者,谓虽入生死,而又不为生死所溺也。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老不可避 下一篇 生不可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