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立喻 目录 1立喻 立喻编辑本段 喻,即譬喻,以别法喻所立之法也。谓如现在相中施设实有过去相者,盖此现在相已生未灭,不应于现在未灭法中施设过去已灭之相,若离现在而于余处施设过去相者,然过去世之相既已灭坏,不应施设有相。此言过去之相不可得,以喻诸法中求我决不可得,是名立喻。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赞叹多以偈颂 下一篇 结使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