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立宗 目录 1立宗 立宗编辑本段 宗,犹主也,要也,以所立之法为宗要也。谓如五蕴等法,皆假因缘而生,实无自性,于中求我,决不可得,故说诸法无我,以破执我立论者,是名立宗。(五蕴者,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也。因缘者,谓眼等六根为因,色等六尘为缘也。执我立论者,谓执五蕴之身为我,而自立论议也。)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火大 下一篇 见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