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俱存无碍义 目录 1俱存无碍义 俱存无碍义编辑本段 俱存无碍者,谓凡是一缘,要具前之二义,方成缘起无碍也。然必由各异方得待缘,必由遍应方自具德。是故自一多一,自在无碍。经云:诸法无所依,但从和合起。是也。(自一多一者,谓如十数中,以一为自一,以自一应余九,为多一也。)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诸法相即自在门 下一篇 法性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