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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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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识论编辑本段


  《成唯识论》,一名《净唯识论》,十卷,护法等造,唐玄奘于显庆四年(659)纂译,窥基笔受。这是一部解释《唯识三十论》(颂)而属于集注性质的书。《三十论》为世亲晚年精心结撰的著作,他未曾亲自注解便去世了。别人作注的很多,最著名的有十家:一、亲胜。二、火辨,都和世亲同时,分别做了简单的注解;亲胜的注尤能指点出世亲作论的本意。三、难陀,谨守世亲学说的规模,依唯识二分说、种子新熏说等作注解,成为注家中重要的一派。四、德慧。五、安慧,他和德慧是师弟,对于世亲《俱舍》学都很有研究。安慧的注解用唯识自证分说法发展了世亲的学说,为注家中另一重要派别。六,净月,和安慧同时,擅长《对法》。他的注解中特别主张第八识的现行和种子互有"俱有依"的意义,这与安慧的见解正相反对。七、护法。八、胜友(护法弟子)。九、胜子。十、智月。他们在陈那的三分说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主张唯识四分说以及种子本有新熏合成说,使世亲之说又推进了一步,他们便成为注家中另一重要学派。这十家注书共有四千五百颂,玄奘在印度都搜罗来了。特别是护法的注书,原来在印度只付托给一位玄鉴(这是形容他有很深的见解)居士珍藏,以待知者,玄奘以在印度博得盛名之故,独获其传本而归。玄奘当译经最后一个阶段,准备移住玉华宫《大般若经》之前,他以总结瑜伽学系学说的用意,拟将十家注书完全译了出来,并已决定由神昉、嘉尚、普光、窥基四人相助。但后来采纳窥基的建议,改用编纂办法,糅合十家之说为一书,并且只留窥基一人独任笔受,这样译成了《成唯识论》。

  本论的结构,大体沿用了护法的释论。释文所牒的《三十论》颂文,也采用护法一系所依据的本子,个别地方和他家的本子在文句上有很大出入,象另有一颂说明唯识性,即是护法论本所独有。论的首尾有序颂和结颂,都是护法释论原有的。本文释《三十论》的大段区分,据说是依《华手经·求法品》,用相、性、位三分,这也是护法释论的原式。三分是:初释本论第一颂至第二十四颂,明唯识相;次释第二十五颂,明唯识性;后释第二十六颂至第三十颂,明唯识位。综合这三分解释,显示了《三十论》里的唯识义理明净极成,故名《成唯识论》。

  次说本论的主要内容:在第一大段释唯识的相里,先略标宗要,解释论第一颂的前三句,指出世间和自教中所说种种我、法的名目,都不是实有其性,而只是依据心识所变的相貌而假为施设。跟著广破印度外宗及自宗声闻乘所执着的实在的我、实在的法都不合理。其次正解识相,分能变识相和所变相二段。释能变的识先序说识有因位(种子)和果位(现行)的不同情况,再依颂区分能变识为三类,即异熟(第八阿赖耶识)、思量(第七末耶识)及了别境识(眼、耳等前六种识)。第一阿赖耶,以自相、因相、果相、相应、五爱、三性、恒转、伏断等八段,解释"阿赖耶、异熟、一切种"等十义,更引《大乘阿毗达摩经》等五种共、不共教典及持种、异熟、趣生、执受等等十种道理,来证成赖耶之存在(以上释第一颂末句至第四颂)。次释末耶识,以出名、所依、所缘、体义、行相、染俱、相应、三性、界地、伏断等十门分别;更引《入楞伽经》及《解脱经》等教典及不共无明、意根、意名等六种道理,来证成末耶之存在(以上释第五颂至第七颂)。次释眼、耳等前六种识,以差别、自性、行相、三性、相应、三受、所依、俱转、起灭等九门分别。附带说明八种识俱起之相,以及八种识自性不可定言是一是异之义(以上释第八颂至第十六颂)。次释所变相,说明何以一切我相、法相,都离不开从三类能变识所变现的见分和相分,而非另有实体。即用唯识所因、世事乖宗、圣教相违等九番问答,释成一切法皆唯是识之义(以上释第十七颂)。自下更广释诸识不待外缘即能自己生起之相,而用四缘

、十因等解释本识(即赖耶)、转识(前七种识)的种子和现行互为缘起,即能生诸法种种分别;又用诸业和二取习气的异熟作用,解释有情生死相续(以上释第十八、十九颂);又用染净诸法自性不离识,解释佛虽说遍计、依他、圆成三种自性而仍一切唯识,还解释佛密意说一切法皆无自性之义(以上释第二十至二十四颂)。次第二大段释唯识性。此段指出诸法实相由远离遍计所执的实我实法所显,于一切位常如其性,名为真如,亦即是所谓"唯识"的实性(此释第二十五颂)。后第三大段释唯识位。此段辨有能力悟入唯识相、唯识性的人,在悟入中经历的阶段,以及渐次悟入的方便。这依践证次第分为资粮、加行、通达、修习和究竟五位,前四位为行,后一位为果。最末详佛所证得菩提、涅槃妙果殊胜功德,附释身土能、所变的关系以及见、相分的异同,而用说明本论但言唯识的意义作结(以上释第二十六至三十颂)。

  本论在各段释文中,常常插入从解释颂文而推衍出来的广论。这样的广论在安慧所作的注释中就很多了,护法释论更加扩大。这象在释三类能变识中,广论有漏、无漏诸法种子各有本有及始起二类,内种所具的刹那灭、果俱有、恒随转等六义,能熏和所熏诸义,诸心、心所生起时具有相、见、自证和证自证四分,所依托的种子、俱有、开导三种依义,以及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三法展转因果同时等义。在释诸识生起诸法分别中,广论因、等无间、所缘、增上四种缘,及依语依、领受、习平等十五种依处差别而立随说、所说、观待等十种因,和异熟、等流、离系等五种果诸义。在释有情生死相续中,广论名言、我执、有支三种习气,无明乃至老死十二有支的十门分别,分段和不思议变异二种生死诸义。在释遍计、依他、圆成三种自性中,广论流转、实相、唯识、安立、邪行、清净、正行七种真如及其与三种自性相摄之义。在明行位中,广论烦恼、所知二种障,真见道和相见道,欢喜、离垢、发光等菩萨行十种地次,施、戒、忍等十种波罗蜜多,以及各地所断异生性、邪行、门音钝等十一种障,与执著我法、恶趣杂染、微细误犯、种种业趣等二十二种愚;及其所证遍行、最胜、胜流、无摄受乃至业自在等所依十种真如;由断二障证得二种转依的六种位别、四种义别;由转依所显得的自性、有余依、无余依、无住四种涅槃,由转依所生得的大圆镜、平等性、妙观察、成所作四种智及彼相应心品诸义。在明果位中,广论法身的自性、受用、变化三种相别及其殊胜功德。如上所举诸广论,对于各项法义都作了总结,一切不正义、不备义都加以简别,使不能再立,可谓精博之至。而且行文常用因明的轨式,益见立说的精严,同时也给因明学的运用提供了典型的范例。

  本论糅合十家之说,因为释文已经过剪裁组织,混成一片,所以很难详细分别各家的原说。不过,论文大体上是以护法一系的注书为基础,而以难陀、安慧等说为对照,相同的都从略,不同的才以"有义"字样存其异说。这常常是将余家不正确的说法列前,而将护法的简别和所得的正确结论居后,以表示正宗之所在。在中土各家的注疏里,关于十师异义,也曾约略举出一些(约有二十一则)。比较重要的如基师《述记》说,解释世亲《三十论》的旨趣段,火辨解为断二障,证二空,悟唯识理;安慧解为令生正解,断二重障,得二胜果;护法解为破诸邪执,显唯识理。又解我、法依识所变段,难陀解为内识变相似外境而现即是直接所执的我、法;护法解为依识自体生起见分、相分,再从此上施设为我法,这较难陀说为接近。又解诸法种子段,难陀解种子都由新熏而生,护法解种子由本有和新熏两种合起(主张诸法种子为本有的是护月,但此人不在十师之列)。又解释诸识结构,安慧只说"自证"一分(依据梵、藏文本安慧的释论,这是说,诸识的见分缘虑相分,实际是自己分别自己,也就是证

会自己,因此基师等传说安慧只许识有自证一分);难陀说识有见、相二分;护法说诸识应有见、相、自证、证自证,一共四分(另外,陈那主张诸识有见、相、自证三分,但他不在十师之列)。又解释诸识的俱有依(诸识生起时的重要增上缘),难陀说眼等五根即是种子,五识以俱时意识为依;安慧说五识也依五根为依;护法说五根通于现行,五识并以五根、第六、七、八识为依。又解释第七末那识所缘之法,火辨解为缘第八识的见、相二分,难陀解为缘第八的识体和它的相应诸法,安慧解为缘第八识和它的种子,护法解为只缘第八识的见分,等等。基师是唯一参与编译此论的人,他所说的各种主张应该可信。但在他家的注疏里也存在着不同的说法,而《述记》并未说明。这或者是从前十师的注解,后先相继,后出的注书有时也采取前师之说,或者假说前师的问答进行辩论。因此,唐人各家的注书,或闻之讲说,或以理推证,遂有不同的说法。现在因十师释论原本散佚(现存的除安慧释论现存梵、藏文本而外,汉译《转识论》简单的解释了《三十论》,也象是十师最初之作),详无可考,只好就比较重要的几点上得其大概而已(本论中有关护法说,因玄奘另外译出护法的《广百论释》,后来义净又译出护法的《观所缘论释》和《唯识二十论释》即《成唯识宝生论》,很有相同的地方,都可以取来为对照刊定之资料)。另外,护法释论所据,旧传是六经(《华严》、《解深密》、《如来出现功德庄严》、《大乘阿毗达摩》、《入楞伽》、《密严》)十一论(《瑜伽师地》、《显扬圣教》、《庄严经》、《集量》、《摄大乘》、《十地》、《分别瑜伽》、《观所缘》、《二十唯识》、《辨中边》、《阿毗达摩集论》)。但在六经里特别著重《密严经》(此经在玄奘以后才传译过来),有六、七处重要的义理,特别是四分之说,却是以《密严经》为据而推衍出来的。因此,本论中涉及《密严》的各部分,无疑地都是护法的原释(其详见吕澂《内学讲习纲要》)。

  本论的注解,最重要的是窥基所撰的《述记》二十卷,本论之笔受出之窥基,据本论沈玄明《后序》上说,基师曾"综其纲领,甄其品第",可见他对于唯识正宗学说的理解,亲得师承,而都详于《述记》,其书遂为后世研究此学的圭臬。窥基还另撰《唯识枢要》四卷,《唯识别钞》十卷(现存一、五、九、十诸卷),《唯识料简》二卷,补充《述记》所未详。其后解释《述记》的有灵泰《疏钞》十八卷,智周《演秘》十四卷,道邕《义蕴》十卷,如理《义演》二十六卷,清素《义镜钞》六卷(此种已佚)
  等。

  奘门注解本论与窥基之作相先后的,有圆测《疏》十卷,普光《钞》八卷,慧观《疏》四卷,玄范《疏》十卷,义寂《未详决》三卷,这些与基师《述记》合称六家。奘门新罗一系道证(圆测弟子)曾采集此六家之说而折衷于圆测,著《要集》十四卷(以上各家之书都已佚)。其后太贤又集基、测两《疏》,《枢要》、《要集》两要,著《学记》(一称《古迹记》)八卷。他还另著《抉择》一卷,《广释本母颂》三卷(此二书已佚),亦取等视基、测两家的态度。但在窥基门下的慧沼,则极力发扬师说,著《了义灯》七卷(一作十四卷)详破圆测、道证之说,涉于苛细(智周《了义灯记》今存一卷)。此外,唐人注论者尚多,十九均已散佚。仅存未详著者之《注成唯识论》残本(卷十七)一卷。其他比较重要而书名仅见著录的,有神昉《论文义记》(一称《要集》)卷数不详,胜庄《决》三卷,道伦《要决》二卷,神雄《广述》六卷,元晓《宗要》一卷,璟兴《(贝*炎)量》二十五卷,《记》二卷,顺(贝*炎)《料简》一卷,清素《记》十卷等。

  本论研究在中唐以后渐衰,五代时著述散佚,宋、元罕见撰述。到了明代,有明昱撰《俗诠》十卷,通润撰《集解》十卷,王肯堂撰《证义》十卷,广承撰《音义》十卷,大真撰《合响》十卷,大惠撰《自考》十卷,智旭撰《观心法要》十卷。清代智素辑《音响补遗》十卷。近代欧阳渐撰《唯识讲义》三卷等。

  本论传入日本,作注解的颇多,以良算等所集《同学钞》四十八卷,善念撰《泉钞》三十卷,藏俊所集《本文钞》四十五卷,湛慧辑《论疏集成编》四十五卷,最为著名。本论还有法文译本,校注甚详,便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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