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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律异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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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律异相》,五十卷,梁代释宝唱等集。释宝唱俗姓岑,吴郡(今江苏苏州)人。十八岁出家为僧祐的弟子,住庄严寺学习经律。后来又从处士顾道旷、吕僧智等研习经史及《庄子》等。天监七年(508)梁武帝令庄严寺僧旻在定林上寺纂《众经要抄》(八十八卷),开善寺智藏纂《义林》(八十卷),建元寺僧朗注释《大般涅槃经》(七十二卷),都由宝唱帮助编成。他又帮助梁太子萧纲编《法宝联璧》二百余卷,并自编历代有关佛教文献的《续法轮论》七十余卷。天监十四年(515)梁武帝命安乐寺僧绍撰《华林佛殿经目》,书成,梁武帝不满意,又命宝唱重编,于天监十五年(519)撰成《众经目录》一帙四卷,很得时人的好评;于是就叫他掌管华林园的宝云经藏。他因而有机会接触到更多的书籍,就于这年编成了《经律异相》五十五卷的巨著。此外他还著有若干著作,详本书《僧传》、《比丘尼传》等条。
  在《开元释教录》卷六里,《经律异相》题为宝唱撰,而北宋丽刻作僧旻、宝唱等集,这大概是因《历代三宝纪》卷十一序言误解《经律异相序》文所云天监七年僧旻等“备钞众典”而误题的。据《异相》卷一《序文》说,僧旻等先编的《众经要抄》,一般的事义,已经“辞略意晓”,对于研究经教的人很有便利,不过希有的异相还散见各处,鲜闻的秘说也未经标明。因此天监十五年梁武帝又令宝唱抄经律要事,以类相从,使览者易了。并命新安寺僧豪、兴皇寺法生等帮助检读。这样可见《经律异相》和《要抄》取材不同,编制亦异,而且与《要抄》并行,僧旻的《要抄》并不即是《异相》,所以题僧旻和他共编是不恰当的。不过有僧豪等助编,在宝唱名下加一等字,倒也无妨。
  本书凡文五十卷,目录五卷,共五十五卷,经录原是这样记载的。刻本目录不计卷,所以仅有五十卷。各卷的分类内容如下:一、天部(上)三界诸天(卷一),四十二事;(下)欲色天人(卷二),十一事。
  二、地部(卷三),二十二事。
  三、佛部(一)应始终(卷四),六事;(二)应身益物(卷五),十八事;(三)现涅槃后事(卷六),二十三事。
  四、诸释部(卷七),十四事。
  五、菩萨部(一)自行(卷八),二十事;(二)外化(卷九),十三事;(三)、(四)随机现身(卷十、十一),三十事。
  六、僧部(一)出家菩萨(卷十二),九事;(二)至(七),声闻无学(卷十三至十八),一百十四事;(八)声闻不测浅深(卷十九),二十四事;(九)声闻学入(卷二十),十事;(十)声闻现行恶行(卷二十一),十二事;(十一)声闻无学沙弥(卷二十二),十一事;(十二)声闻无学尼(卷二十三),十四事。
  七、诸国王部(一)转轮圣王(卷二十四),十二事;(二)行菩萨道(卷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事;(三)行声闻道(卷二十七至二十九),三十八事。
  八、诸国王夫人部(卷三十),六事。
  九、诸国太子部(一)行菩萨道(卷三十一、三十二),十七事;(二)学声闻道(卷三十三),六事。
  十、诸国王女部(卷三十四),九事。
  十一、长者部,得道(卷三十五),十五事;杂行(卷三十六),十九事。
  十二、优婆塞部(卷三十七),十四事。
  十三、优婆夷部(卷三十八),九事。
  十四、外道仙人部(卷三十九),十六事。
  十五、梵志部(卷四十),十二事。
  十六、婆罗门部(卷四十一),十六事。
  十七、居士部(卷四十二),五事。
  十八、贾客部(卷四十三),十六事。
  十九、庶人部,男(卷四十四),三十八事;女(卷四十五),十七事。
  二十、鬼神部(卷四十六),二十二事。
  二十一、畜生部,杂兽(卷四十七),三十七事;禽、虫(卷四十八),二十九事。
  二十二、地狱部(卷四十九、五十),十六事。
  总共二十二部,细分五十一项,共收七百八十二事。
  本书的编纂除直接抄录(或节录)经律原文而外,并间有简单的注释,大概以有关名相翻

译者为多。注释有的用“梁言”云云。如第一卷“叨利天第二”、“王名释提桓因”,注云“梁言能作天王”;同卷“炎摩天第三”“炎摩”,注云“梁言时”等。有的用“翻”云云:如第十六卷“优婆笈多出家降魔三”“陀那笈多”,注云“翻宝护”等。有的用“名曰”云云:如第七卷“大爱道出家四”“汝入城到耶游理家所”,注云“受戒在家名曰理家,即优婆塞也”。有的用“今云”:如第四十七卷,“象猕猴鵽共为亲友四”“象猕猴鵽鸟”,注云“僧祇律第二十七今云颠多鸟”。有的用“梵言”云云:如第一卷“遍净天第十二”“遍净天”,注云“梵言韦纽”。道宣《内典录》卷十著录宝唱撰《翻梵言》三卷,同书卷四《僧伽婆罗录》说,沙门宝唱等奉令笔受婆罗所译经典。《续僧传》也将“宝唱传”列入“译经篇”,可见宝唱对翻译是曾参加过的。《翻梵言》今无传本,现在《异相》中所存的有关翻译的资料,或即《翻梵言》中所出,亦未可知。
  其次,《异相》所抄录各种经律互有异同处,也很多注了出来。如第一卷“炎摩天第三”“王名善时”,下云“《大智论》云妙善”。同卷“化乐天第五”“亦有嫁娶熟相视成欲”,下云“《三法度经》云:以深染污心与天女共语成欲;若一不染不成,但乐而已”。这些都是注明其不同的。又如第四卷《现般涅槃五》“香薪处处,不烧自燃”,下云“《长阿含》双卷《涅槃》略同,文多不载”。第五卷“受阿耆请三月食马麦三”“王心悦结解,逮法眼净”,下云“出《中本起经》下,《十诵弥沙塞律》略同”。这些又都是注明其相同的。又如第一卷“四天王天”一“遍往诣之随意所取”,下云“《楼炭经》说大同小异,文多不载”。第七卷“阿那律出家”十“次阿那律”,下云“出《四分律》初分第三分,《大智论》、《十二游经》少异大略是同”。这些是注明有同有异的。以上注释,使后人对于经律的比较研究很有益处。
  最后,本书的抄集,保存了古来许多佚书。如《三乘名数经》(卷一)、《天帝释受戒经》、《悉鞞梨天子诸佛说偈经》、《过去弹琴人经》、《折服罗汉经》(卷二)、《善信经》、《研毒树经》、《众生未然三界经》(卷三)等。据统计,约有一百四十种之多,但大半为别生钞经。
  本书所有各种体例,皆由宝唱等依照梁武帝的意见斟酌而定。后来同类的编纂,如唐道世的《诸经要集》、《法苑珠林》等,多取法于此书。
  (田光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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