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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法藏因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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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法藏因缘传》也称做《付法藏传》,或《付法藏经》,六卷。各经录原来题作元魏西域三藏吉迦夜共昙曜译。
  本书的记录,最初见于梁代僧祐《出三藏记集》卷二《新集经论录》载:“《付法藏因缘经》六卷(阙)。……宋明帝时西域三藏吉迦夜于北国以伪延兴二年(472)共僧正释昙曜译出,刘孝标笔受。……并未至京都。”其后,隋代费长房《历代三宝记》卷九,载“《付法藏传》四卷(见《菩提留支录》)。和平三年(462)昭玄统沙门释昙曜译”。同卷又载“《付法藏因缘传》六卷(或四卷,因缘广,昙曜自出者)西域沙门吉迦夜延兴二年(472)为沙门统释昙曜于北台重译,刘孝标笔受(见道慧《宋齐录》)”。同书卷十,又载“《付法藏经》六卷(见《李廓录》),凉州沙门宝云译”。跟着唐代的道宣《大唐内典录》和智升《开元释教录》都依《三宝记》重复记载。实际存在的本子,只有昙曜和吉迦夜共出的一种,但各种经录记载不一而已。所谓昙曜自出的,或者是种略抄本,至于宝云译本,则全属误传。七卷数多少,乃因抄写的开合而异,不足为不同本子的依据。
  本书编译的因缘,大概如《内典录》等所说: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七年(446)信崔浩之言,下诏大杀沙门,毁佛经像,诏书中并谈到佛法“皆是前世汉人无赖子弟刘元真、吕伯疆之徒,乞胡之诞言,用老庄之虚假,附而益之,皆非真实”。七年后,文成帝即位重兴佛法,昙曜等感奋之余,乃于北台石窟和吉迦夜编译此书,以明释教之由来,历然可考。
  本书列举印度传法世系二十四人,从佛灭度时以最胜法咐嘱大迦叶起,其后以次传法为阿难、摩田提、商那和修、忧波毱多、提多迦、弥遮迦、佛陀难提、佛陀蜜多、胁比丘、富那奢、马鸣、比罗、龙树、迦那提婆、罗睺罗、僧伽难提、僧伽耶舍、鸠摩罗驮、阇夜多、婆修槃陀、摩奴罗、鹤勒那、师子。其内容多取材于旧籍。象《优波毱多》传记的一部分,就是大体上采用安法钦译《阿育王传》的原文。又象《龙树提婆》传记部分,也是用罗什所译两传原文而略改动。这些都表明本书大部分出于编纂,而非翻译。本书所述传承出处,多无可考。在此以前,僧祐《出三藏记集》卷十二,曾自编萨婆多记传承世系,又录佛驮跋陀罗师承一种,次序紊乱,不可尽信。本书所列传承和它又有异同,其正确性如何,也很难决定。
  不过本书流行之后影响极大,它使中国佛教形成了一种法统之说而影响到宗派的建立。在隋、唐时代,台、禅两宗的法统说,均以本传为依据。天台智者大师在《摩诃止观》卷一中,历述天台传法世系,就是将《付法藏传》中和商那和修同时而得法于阿难的摩田提也作为一代,遂成二十四祖。他还认为诸师的相承都属“金口所记”。智者系慧文禅师的再传,慧文用心一依龙树所作的《智论》,龙树是《付法藏传》中的禅师,而为东土传承的高祖,这样相承而下,智者是东土第四代,这就成为后来天台家共认的法统。禅宗最初在古本《坛经》里,依着《付法藏传》,略加增减构成二十八祖之说(在阿难后加摩田提,提多迦后略去弥遮迦,又在师子后加舍那婆斯、优婆崛、僧迦罗、婆须蜜、下接达摩)。唐贞元中,智炬《宝林传》又加修正,遂成定论(于《付法藏传》弥迦后加婆须蜜,又于师子后加婆舍斯多、不如蜜多、般若多罗、菩提达摩,仍为二十八代,《宗镜录》卷九十七,《景德传灯录》卷一至卷三之说同)。到了宋代,台、禅两家在法统的议论上,互相是非。象契嵩,甚至以为《付法藏传》说师子尊者后法统断绝,实是谬书,但他对于《付法藏传》所编译之法统则依然信以为真。
  (田光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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