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那和修
商那和修《祖堂集》编辑本段
第三祖商那和修尊者,亦名商诺迦,是西天自然九枝秀草名也,摩突罗国人也。姓毗舍多,父名林胜,母字娇奢耶。在母胎中六年始生。寻后出家,身衣自然化成九条。得庆喜之法,广度群生,大作明灯。乃云:“佛记:‘吾灭度后二百年中,圣者继我,则入三昧观见。’吒利国中有长者子,名日善意而姓首陀。后生三子,少者出家,当续于我,大兴吾教。吾当以小神通至于彼国,不将徒众而自往之。”长者作礼问:“尊者远至,有何所须?”答曰:“我无伴侣,孑然一身。欲命徒侣而归佛道。”长者曰:“我乐世俗,不能出家。若复生子,当给于汝。”师云:“善哉!善哉!”言已,则归本座。
时长者寻后果生三子。前二子不愿出家,第三子名优婆纺多,年十七。尔时和修告父而曰:“佛记此子云:‘吾灭度后二百年中,当第四师而度筹众。’”父闻佛记,则奉尊者,任其出家。师乃问纺多曰:“汝年几岁耶?”子曰:“年十七岁也。”师曰:“汝十七岁,姓十七岁耶?”子曰:“性非十七岁。”子曰:“姓非十七岁。”子白师曰:“为心白耶,为头白耶?”师曰:“此白是发,非心头也。”子曰:“身自十七岁,非姓尔也。”在师左右三四年间,出家具戒,便证圣果。
尔时商那和修告纺多言:“如来以大法眼付嘱迦叶,如是展转,乃至于我。我今付嘱于汝。听吾偈曰:
非法亦非心,无心亦无法。
说是心法时,是法非心法。[具如《宝林传》所说也。]
自商那和修灭度时,当姬周第十一主宣二十三年乙未岁矣。净修禅师偈曰:
胎衣尊者,暗室明灯。
人天耳目,佛法股肱。
非心非色,不灭不增。
良哉至圣,觉海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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