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五法事理唯识 目录 1五法事理唯识 五法事理唯识编辑本段 (术语)谓心心所等事理之五法尽为唯识也。其所以然者,以心为识之自相故也。乃至无为为识之实性故也。(参见:五法)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五法 下一篇 五阿笈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