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文理 目录 1文理 文理编辑本段 (杂语)能诠之文句与所诠之义理也。梁僧传(道安传)曰:“文理会通,经义克明。”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止恶门 下一篇 止观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