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回祭 目录 1回祭 2又 回祭编辑本段 (仪式)禅林之语。先报库司而使造祭食后还其费用,名为回祭。见象器笺三十。 又编辑本段 (杂语)收亡僧供养料于副司也。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肉身 下一篇 三种回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