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果上法门 目录 1果上法门 果上法门编辑本段 (术语)依大悲之加持力,因位之人亦得闻之,然其实唯为佛与佛之法门,非菩萨已下之当分,甚深之教法也。法华经方便品曰:“唯佛与佛,乃能究尽诸法实相。”大日经疏一曰:“如是智印,唯佛与佛乃能持之。”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果后 下一篇 具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