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0] 分享 评论[0]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断屠 目录 1断屠 断屠编辑本段 (杂语)高承事物纪原曰:“唐会要曰:武德二年正月,诏自今以后,每正月五月九月及每月十斋日,并断屠。此断屠之始。”通俗编二十曰:“隋书礼志,只雨不应,乃涉市禁屠,百官断伞扇。许观东斋记事,隋高祖仁寿二年,诏六月十三日,是朕生日,宜令海内断屠。则此事隋已有之,不始于唐。”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断对治 下一篇 断畜生命